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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州市通报7月份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,这些人和单位要被扣绩效了
▲承接原“微评柳州”,打造新“i柳州”
中共柳州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近日通报7月份柳州市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各单位数据,共出现283起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,涉及10个县区、2个开发区、27个市直部门。
通报称,7月份有柳州市委办等49个市直部门(含下属企事业单位)未出现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。
今年七月,柳州市出台了《柳州市2020年度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扣减绩效考评奖励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旨在通过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,号召公职人员在创城工作中发挥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,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。
《方案》规定,柳州市绩效考评的机关(含参公)单位及在职在编人员,在驾驶公务用车或名下车辆(私家车)产生违法停车、不礼让斑马线、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时,每出现一次,扣减个人和单位相应绩效考评奖励,全年绩效考评奖励扣完为止。
另外,除机关(参公)单位外,事业单位、市属国有企业人员以及各县区、开发区职工,有不文明交通行为也将要扣减绩效奖励。
此次柳州市绩效办的通报,是《方案》实施后的首次月份通报。下表即为7月份柳州市各单位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统计数据:
i柳州报道 编辑:秋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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